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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者能額外賠償嗎

交通事故傷者能額外賠償嗎

一、交通事故傷者能額外賠償嗎?

交通事故中傷者一般不能要求其他額外的賠償項目,如果賠償超過法律規定,可以不賠償,如果對方起訴,聽從法院判決。相關賠償如下:

1、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2、傷殘賠償: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死亡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如果是因傷搶救後死亡,那麼還要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等相關費用。

二、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可能少部分人認為交通事故中的賠償也適用於懲罰性賠償,其實不是這樣的,無論別人在交通事故當中獲得了十幾萬甚至幾十萬元的賠償金,除非是肇事者自願多支付一些額外的賠償,不然的話就得按照現有的證據計算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