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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結案手續一般怎麼辦?

交通事故結案手續一般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結案手續一般怎麼辦

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因為意外或過錯造成了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是指不特定人員違反交通法規造成的。

構成交通事故的要素應當具備以下幾點:交通事故必須是車輛造成的,沒有車輛不能構成交通事故,比如説行人與行人之間發生碰撞之內的事件不能算作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必須是在道路上,在車輛運動時發生的,要是車輛處於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者是乘車人在上下車的時候發生了推擠、碰撞等傷亡事件是不屬於交通事故的。交通事故有事態發生,且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像是碰撞、碾壓、翻車、失火等事態是由於事故當事者的過失或意外行為導致的,這就屬於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這裏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而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的損失,且肇事者的心理狀態應該是過失或者有其他的意外因素,就比如説肇事者如果是故意的用車去撞某人、某車導致了事故,那麼就不屬於交通事故。

如果要辦理交通事故結案手續,那麼需要提交辦理結案的材料包括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保險單等資料的原件和複印件,還有傷害事故前三個月的收入證明,這份證明主要是肇事者賠償受害人的誤工費的計算。那麼調解時,當事人雙方都必須提供醫院疾病診斷證明還有住院出院的證明以及醫療費用票據以及交通住宿費用票據,以便商討賠償金額。如果是未成年人,需得提供户口簿等相關證明,雙方的賠償還必須提供車輛受損評估表,以此來計算賠償金額。如果雙方已經簽訂了交通事故認定書,即使當事人不去交通隊,那麼在交通事故書籤訂的3日後自動生效,之後自動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