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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同等責任被起訴怎麼辦?

交通事故人傷同等責任被起訴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人傷同等責任被起訴怎麼辦?

交通事故人傷同等責任被起訴的情況下,可以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來確定賠償責任,對方的要求在合理賠償範圍內,應該給予賠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承擔,可以根據事故認定書以對方和交強險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先由對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範圍內給予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有先行墊付的義務

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受害方可以根據事故認定書以肇事方和交強險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先由肇事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範圍內給予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後續治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

1、 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 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3、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 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發生後,應當嚴格按照交通事故的處置流程來對相關事項進行認定,特別是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當立即對傷員進行醫療救助,並按照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處理,有關責任的認定以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情況來進行確定,具體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