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醫療費用,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賠償主體是誰?

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原則上應當由該機動車所有權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法律、行政法規及有其他規定的除外。

1、僱員從事僱傭活動中,自身遭受交通事故的索賠對象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交通事故的,應僱主作為索賠對象。由僱主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人身損害的,可以選擇僱主或第三人作為索賠對象。

2、僱員駕駛車輛因執行職務發生交通事故的索賠對象

僱員駕駛車輛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受害人應以僱主為索賠對象,如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受害人應以僱主和僱員為索賠對象,要求二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僱員非因實施職務行為駕駛僱主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索賠對象

僱員非因實施職務行為駕駛僱主車輛,即通常所説的公車私用的情況,如果僱主已經同意僱員駕駛車輛從事非職務行為,受害人應以僱主為索賠對象。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由於司機的過錯導致出現交通事故,司機需要成為賠償主體,要賠償受害者的損失,如果造成受害者殘疾的,還要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救助金,如果是僱傭的司機開車出現交通事故,僱主要成為賠償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