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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可緩刑嗎?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可緩刑嗎?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可緩刑嗎?

按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雖然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但只要符合緩刑條件的,可以判處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不能一概而論,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刑罰中規定交通肇事罪第一種情況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種情況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種情況是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只是刑罰中籠統的規定,至於到具體案件,就需要具體分析,才能有比較明確的量刑標準。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

下列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2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三十萬元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下列行為之一,視為“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

2、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死亡六人以上;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在六十萬元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

肇事逃逸是否會被判處相關的緩刑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接近判斷的。有犯罪嫌疑人在肇事逃逸之後是被判處緩刑的,但犯罪嫌疑人是在調查過程之中配合警方調查,且自己有明確良好的認錯態度。在這種情況之下是會被判處相關的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