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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打官司需要請律師嗎

發生交通肇事後,肇事者不僅會受到刑事處罰,還要對傷者或有財產損失的人進行民事賠償。而就此往往會產生糾紛需要打官司,那麼交通肇事打官司需要請律師來協助嗎?詳細內容請閲讀下文進行具體瞭解。

交通肇事打官司需要請律師嗎

一、交通肇事打官司需要請律師嗎

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來確定

1、要看賠償的數額多少,案情的複雜情況。

2、律師費,可以根據責任情況要求對方承擔部分或全部。

無論是對於受害者還是肇事者,發生交通事故往往是由於意外造成,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會用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一般人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往往是自認倒黴,有的受害者能獲得一點賠償就了事,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權益,因此還會錯過了訴訟時效,留下後遺症終身痛苦;有的肇事者卻成了他人的自動提款機,由於企圖隱瞞事故,遭受他人的不斷勒索,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拖了數年未能解決。因此,對於交通事故律師而言,能夠迅速合理合法地處理好交通事故賠償事宜,無論對受害方還是肇事方來説,都是至關重要的。而且,對於原告來説,律師費是可以作為一個賠償項目向被告主張的,因此,花錢請律師還是“值得”的。

在有些人眼裏,交通事故案件相對簡單,沒有太大技術含量。其實不盡其然。交通事故賠償中涉及的法律很多,但是如何正確有效地把握證據,如何合理地確定賠償項目和訴訟標的,如何快速地解決爭議,這不僅業務知識要全面,實踐經驗要豐富,而且要心理成熟,臨亂不驚,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能準確把握對方當事人的心態,這沒有一定的執業經驗是不能達到這一水平。交通事故賠償中約有15個賠償項目,每個賠償項目在什麼情況下適用,用什麼樣的證據形式來證明,如何作出有利於我方當事人的答辯等,只有身在其中不斷地研究,才能更加深刻地體會其中無窮的奧妙和樂趣。

二、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

如果交通事故打官司的話,除了需要提供起訴書外,還應提交公安機關製作的調解書、調解終結書、責任認定書。

如果當事人僅就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傷殘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對案情簡單、因果關係明確、當事人爭議不大的輕微和一般事故,公安機關可採用簡易程序當場處罰和調解,當場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當事人可以持公安機關的調解書或者調解終結書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被公安機關指定預付搶救傷者費用的當事人,以其無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或者責任輕而對預付費用有異議的,持公安機關調解書、調解終結書或者認定該事故不屬於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章行為造成的結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起訴時需要準備的證據材料,除了責任認定書、調解書或複議裁定書外,還包括:

1、受害人受到傷害及傷害後果的證明(病情診斷、法醫鑑定、傷情等級、有關照片等);

2、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宿費及交通費的證據(醫療費單據、誤工天數和誤工收入的證明、住宿費單據、車船票等);

3、要求被扶養人生活費的,提供親屬關係證明、被扶養人情況證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養人情況證明)以及和案件相關的其他證據。

上文中小編詳細為大家解答了交通肇事打官司是否需要請律師的問題,同時還帶來了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的內容,希望能夠為您提供一些幫助。要是你需要專業律師來幫助你解決實踐中的法律糾紛,可以通過我們本站網站來委託你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