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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肇事逃逸會怎麼處理

危險駕駛罪的危害其實大家想問的是危險駕駛的危害,在現實生活中,出現了許多的危險駕駛行為,有的造成了嚴重的後果,那麼危險駕駛行為到底有何危害?危險駕駛罪認定標準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為你解答。

危險駕駛肇事逃逸會怎麼處理

一、危險駕駛肇事逃逸會怎麼處理

肇事逃逸加危險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公安局應當立案偵查,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法院應當判處拘役六個月以下。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樣認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即,所謂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為人在交通運輸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並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8、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三、交通肇事罪的構成是怎樣的

1、犯罪主體

犯罪主體是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2、客體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

交通運輸,是指與一定的交通工具與交通設備相聯繫的鐵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運輸,這類交通運輸的特點是與廣大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緊相連,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危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

3、主觀方面:過失

主觀要件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行為人在違反規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後駕車、強行超車、超速行駛等,但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應當預見而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了嚴重後果。

4、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表現為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綜上所述,危險駕駛包括很多情況,比如酒駕或者醉駕駕車的行為,開車不專心的行為等等,而如果危險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又逃逸的行為將被認定違法犯罪的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嚴重的會被判處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