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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借給無證人駕駛會如何處罰?

一、摩托車借給無證人駕駛會如何處罰?

摩托車借給無證人駕駛會如何處罰?

依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將摩托車供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的,交通管理處罰可以對出借人處200-2000的罰款,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八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無證駕駛未交罰款幾年怎麼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等規定,最高可加處1倍罰款。

同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需要提示的是,無論是現場處罰還是非現場處罰(即違法停車貼條、電子警察攝錄等),只要交管部門已對該違法行為進行裁決,駕駛人就應該按照“處罰決定書”規定時間在15日內去繳納罰款,否則就會因逾期被加處罰款,同時,記分還可能會被轉入下一個記分週期。

無證駕駛未交罰款幾年的,甚至會被強制執行。

綜合上面所説的,摩托車借給他人使用,如果對方無證駕駛的話,那麼對於出借的人同樣會承擔法律的責任,輕者會被罰款,而對於嚴重者是會被吊銷駕駛證件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辦理,這也是為了讓出借人付出相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