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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怎麼處理怎麼處罰?

一、違停怎麼處理怎麼處罰?

違停怎麼處理怎麼處罰?

(一)現場處理。一般來説是接到罰單後的三天,帶着駕駛證、行車證、現金或銀行卡去當地行政大廳(或交警隊)去現場辦理繳納罰款的業務。

(二)網上辦理。很多城市具有網上警局的業務,可以進入之後用銀行卡進行繳費

(三)違章停車不扣分,一般是罰款一般,但是要看清罰單上的日期,不要延遲日期,以免生成滯納金,加重經濟損失。

(四)平常停車要接規定停放在劃定的停車位內。

二、現場違章停車處罰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機動車停放規定的,如果駕駛人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駕駛人立即駛離。一般駕駛人只要快速駛離即可,沒有罰款的處罰。如果駕駛人拒絕駛離,駕駛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會對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三、非現場違章停車處罰

如果駕駛人不在場,除了進行罰款貼罰單之外,如果停放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門有權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現場的違章停車處罰還有非現場的停車處罰應該按照不同的規定進行處罰,違章停車是違反道路交通法規的行為,需要嚴令禁止,因為違章停車可能會危害到其他的行人或者是車輛。

標籤:處罰 違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