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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紅燈扣多少分,處罰依據是什麼

衝紅燈其實也就是我們説的闖紅燈的行為,現在行人、非機動車以及機動車闖紅燈的情況都是很多的,其中一般對機動車的處罰要重一些,涉及到扣分等問題。那一般機動車衝紅燈扣多少分呢?相信很多新手並不清楚,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衝紅燈扣多少分,處罰依據是什麼

一、衝紅燈扣多少分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在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公安部最新修訂發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為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

二、闖紅燈處罰的依據是什麼

適用的法律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

車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第四十三條

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有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紅燈熄滅時,表示允許車輛、行人通行。駕駛機動車行經無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處兩百元罰款;遇行人正在通過時未停車避讓的,處五百元罰款。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不執行“快處快賠”,以至於造成交通阻塞的,處五百元罰款。此次立法中各方意見爭議最大的衝紅燈罰款,最終定格在五百元,但一年內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罰一千元;五次以上的,除罰款外每次扣駕駛證三個月。

另外,在快速路、高速路上若有下列四種情況也要被罰五百元:

一、逆行或者倒退行駛的;

二、遇緊急情況臨時停車未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誌的;

三、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路肩行駛的;

四、正常情況下低於規定的最低時速行駛的。一年內五次以上者每次扣證三個月。

我國新的規定中也提高了處罰的力度,即從之前的一次性扣3分提高到了一次性扣6分,要知道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只有12分,一下就被扣了一半,這還是很嚴重的一個問題。若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

標籤:紅燈 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