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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車嚴重車禍怎麼處理?

一、醉酒駕車嚴重車禍怎麼處理?

醉酒駕車嚴重車禍怎麼處理?

醉酒駕車嚴重車禍一般需要報警處理,且此醉駕的駕駛員可能會被判處拘役的刑罰。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嚴重車禍怎麼處理

1、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並報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

2、在二十四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本條一項所例部門。

3、涉及軍民兩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立及將所發生特大事故情況報告當地警備司令部或最高軍事機關,並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單位。

三、嚴重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四、特大事故調查組的職責如下:

1、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2、查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提出事故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所應採取措施 的建議;

4、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5、檢查控制事故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7、特大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單位、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瞭解事故的有關情況並索取有關資歷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干涉事故調查的正常工作。

9、特大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後,應報送組織調查的部門。經組織調查的部門同意,調查工作即結束。

若是某車禍被認定為是嚴重類型的車禍,那麼負有報告義務的職員,是需要將事故的相關信息上報的。在上報之前,一般需要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如果機關核實之後,發現是由於某公民醉駕才導致的事故發生,那麼此醉駕的駕駛員,是有可能會被量刑的。

標籤:車禍 駕車 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