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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交強險和第三者保險區別

機動車交強險和第三者保險區別

交通法規,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規。駕駛人員哪些行為屬於交通違章行為,交通違章後駕駛員應該受何種處罰等等問題在交通法規都能找到相應的答案,所以瞭解基本的交通法規對每個人來説都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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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交強險和第三者險區別

第一,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區別在於交強險買車必交的保險,是國家強制繳納的責任保險而第三者責任險屬於商業險,可以投保也可以不投保。

第二,交強險在交通事故發生時有優先賠付權,其他保險靠後;

第三,第三者責任險是以盈利為目的,屬於商業保險業務。而交強險不以盈利為目的,無論盈虧,均不參與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實際上起了一個代辦的角色;

第四,兩者的賠付範圍不同,且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以有責造成第三者死亡的交通事故為例,交強險加起來的最高賠付限額是12.2萬,但在生命誠可貴的今天,12.2萬並不能彌補被保險人的過失,若被保險人有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則有可能再獲得保險公司理賠的第三者責任險的補償金額。兩者加到一起的保險補償金額會給被保險人帶來了經濟上的實惠,降低的自己的財產損失。

以上是機動車交強險和第三者險區別,希望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