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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交強險正本能審車嗎

一、只有交強險正本能審車嗎?

只有交強險正本能審車嗎

只有交強險正本不能審車,審車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強制保險單副本。

2、車輛行駛證原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有些地方需提供,尤其是異地審車)

4、本人身份證原件。

二、機動車審車規定是怎樣的?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税納税或者免税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誌。

三、對交強險的一般規定有哪些?

《機動車交強險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投保、賠償和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第四條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稱保監會)依法對保險公司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以下統稱機動車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機動車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對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機動車管理部門不得予以登記,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予以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在調查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依法檢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標誌。

在審車結束以後,如果沒有什麼問題,車管所會發車審合格標誌,車審合格標誌中標註清楚了檢驗標誌的有效期,如果有效期屆滿後沒有審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依法對駕駛員進行處罰,並暫時扣留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