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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逃逸保險理賠

機動車逃逸保險理賠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簡單的説,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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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全責保險公司如何理賠

機動車在保險期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員受傷的,需要由公安機關確定機動車承擔的責任,然後按照責任承擔事故的損失賠償,在賠償結束以後,按照保險合同條款中投保內容申請保險理賠。理賠時,首先是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提交相關資料,保險理賠窗口受理審核,保險公司上級審批同意,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保險金的數額後,支付相應的賠償。

交通事故保險賠償方式,一般按以下順序:

1、交強險。交強險按限額,交強險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如果是全責,目前交強險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

2、商業險。對於交強險賠償剩餘部分,商業三者險按責任,商業三者險採取的是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來確定其賠償責任(此外,在商業三者險中設置有免賠率或免賠額等規定,即保險公司對超出免賠率或免賠額的部分才進行賠償)。假如出現違章情況(如酒駕或私自改變車輛用途),因商業三者險保險條款中普遍將醉酒駕車等違章行為列為責任免除範圍,保險公司並不負責賠償,應由駕駛員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