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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軍人撫卹金最新消息

傷殘軍人撫卹金最新消息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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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軍人優撫最新消息

《軍人撫卹優待條例》規定如下第二十五條 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按照殘疾等級享受殘疾撫卹金。殘疾撫卹金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  因工作需要繼續服現役的殘疾軍人,經軍隊軍級以上單位批准,由所在部隊按照規定發給殘疾撫卹金。  第二十六條 殘疾軍人的撫卹金標準應當參照全國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確定。殘疾撫卹金的標準以及一級至十級殘疾軍人享受殘疾撫卹金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依靠殘疾撫卹金生活仍有困難的殘疾軍人,可以增發殘疾撫卹金或者採取其他方式予以補助,保障其生活不低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第二十九條 對分散安置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發給護理費,護理費的標準為:  (一)因戰、因公一級和二級殘疾的,為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二)因戰、因公三級和四級殘疾的,為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三)因病一級至四級殘疾的,為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的護理費,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未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的護理費,經軍隊軍級以上單位批准,由所在部隊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