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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強制執行追討原告欠款

法院如何強制執行追討原告欠款

公司經營過程中,有可能出現欠款的時候。對於一些欠款的公司不進行還款作為債權一方應該怎麼來申請強制執行呢?這就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問題,才能知道怎麼利用法律的武器進行維權。下面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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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法院強制執行一般是執行對方的銀行存款、房車、廠房、股權、工資等可執行財產;

二、申請執行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