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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關係中借條沒寫借到怎麼辦

借貸關係中借條沒寫借到怎麼辦

一、借貸關係中借條沒寫借到怎麼辦?

可以與對方協商修改借條或者補寫一張借條,寫借條時,借條中要註明以下基本內容:

1、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二、借條的作用有哪些?

1、能證明借貸雙方的借款事實;

2、能夠證明錢已經借給了債務人;

3、能夠證明借錢的具體金額。

三、造成借條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對方借款用於非法活動的、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

2、違背真實意願的借條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

3、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4、出借人或借款人沒有民事行為能力。

四、寫借條要注意哪些事項?

1、內容要相對完善;

2、書寫時用語要準確;

3、一式兩份;

4、主體身份要確認;

五、借條沒寫借到債務人不還錢怎麼辦?

1、債權人與債務人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債權人在借款期限到後,可提醒對方儘快清償債務,也可以約定或者訂立新的延期償還合同;

2、債務人拒不還款,雙方協商無效的情形下,債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遞交起訴狀,法院依法受理。

若通過起訴的方式要回借款,債權人需要事先準備相關證據,主要有借條、雙方借款時的錄音錄像,銀行轉賬記錄等證明對方收到借款的證據。勝訴後,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借條的寫法雖然非常簡單,但是,如果忽略一些細節性的問題也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債務糾紛,如果借條當中沒有寫明借到這樣的字眼,之後也沒有對借條進行修改的話,出借人可以通過轉賬記錄證明本人已經履行了借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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