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前後債務債權承擔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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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轉讓前後債權債務怎麼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者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企業法人分立、合併,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但企業的轉讓,如果該企業擁有債務的,應該先通知債權人,徵求債權人的同意,如果債權人不同意的,應當由債務人提供擔保以後,方可轉讓,否則轉讓行為對債權人無效。
如果是公司股權的轉讓,一般情況下,公司無論怎麼變更,其作為民事主體沒有改變,它需獨立對外承擔責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變更,必要時需要承擔它的債務。但是通常在股權轉讓時會對債務情況進行調查,並據此約定債務的承擔,股權轉讓時依據淨資產轉讓,否則由原股東對未披露的債務進行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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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債務能是歸誰承擔的
律師解答:一般以自身的全部財產對外承擔。律師解析:在一般情況下,公司的債務一般是由公司的財產獨立承擔責任,但要是公司股東、高管等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如股東出資不實,股東抽逃資金等其他情況,那麼其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來最大限度的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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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職責有哪些?
律師解析:股東職責:1、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2、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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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企業和總企業債務怎麼樣承擔責任
律師解答:總公司物理償還可由分公司承擔。律師解析:總公司無力償還債務時,分公司可以幫助其進行財產清償。分公司的債務可以由總公司來承擔。因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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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額可以小於中標金額嗎
不可以,合同金額小於中標金額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