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的認定
一、劃清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類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
對於同時構成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根據《刑法》第149條第2款規定的精神,應按處罰較重的生產、銷售假藥罪定罪處罰。這符合前述法條競合的適用原則。
二、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與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的區別界限:
①犯罪物件不同:一個是假藥,一個是劣藥。
②犯罪形態不同:生產、銷售、提供假藥是行為犯,而生產、銷售、提供劣藥是實害犯,即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方構成犯罪。
三、劃清生產、銷售、提供假藥與一般違法行為的界限
構成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的關鍵是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的行為是否足以產生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結果。實踐中對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判斷,一般來說應依賴於對假藥這種物質和他人使用假藥的可能性的事實判斷。例如:對假藥的成分、性質、效用的醫學鑑定以及對他人使用假藥的可能性的推斷。對於雖屬假藥,但對人體健康不一定產生嚴重危害的情況,需進行具體鑑定,若藥品本身不危害人體健康的,當然不能認定為構成本罪;若藥品本身可能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嚴重危害的,當然應認定為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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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區別依本條之規定,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只有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才構成本罪。如果沒有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就不構成本罪。另外,行為人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雖沒有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但銷售數額在五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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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假藥罪量刑標準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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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概念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是指違反國家產品質量管理法規,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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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概念
生產、銷售假藥,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提供假藥,是指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