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秩序。這裡所說的社會秩序不是廣義的一般的社會秩序,而是指特定範圍內的社會秩序,具體是指國家機關與人民團體的工作秩序,企業單位的生產與營業秩序,事業單位的教學與科研秩序。侵犯的物件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
(二)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以聚眾的方式擾亂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正常活動,致使其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但並非一切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人都能構成本罪,構成本罪的只能是擾亂社會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所謂首要分子,即在擾亂社會秩序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謂其他積極參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犯罪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對於一般參加者,只能追究其行政責任,不能成為本罪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故意構成。行為人往往企圖通過這種擾亂活動,製造事端,給機關、單位與團體施加壓力,以實現自己的某種無理要求或者藉機發洩不滿情緒。由於本罪是聚眾性犯罪,因而進行擾亂活動必須基於眾多行為人的共同故意。
-
組織考試作弊罪立案標準
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務員錄用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的;(二)導致考試推遲、取消或者啟用備用試題的;(三)考試工作人員組織...
-
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司法解釋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裝備配備標準》為保障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審判人員和訴訟參與人的人身安全,提高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職責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參照公安部《人民警察裝備配備標準》,依...
-
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是郵電工作人員。即國家郵電部門的幹部、營業人員、分揀員、接發員、押運員、接發員、搬運員等;根據《郵政法》第8條第2款的規定,郵政企業根據需要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代辦郵政企業專營業務的代辦人員,辦理郵政業務時亦應視為郵政工...
-
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的認定
在認定本罪時應注意區分本罪與洩露國家祕密罪的界限本罪與洩露國家祕密罪的犯罪物件都是國家祕密,客觀上都違反了保密法規,但是二者的社會危害性不同,應注意區分。其區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在主體要件方面,洩露國家祕密罪是職務犯罪,其主體主要是國家機關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