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罪名庫 >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侮辱罪量刑標準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5.31K
1、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3、通過資訊網路實施侮辱他人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
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罪量刑標準
1、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依照妨害公務罪的規定定罪處罰。2、聚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參與者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
故意傷害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 應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只有當自傷行為是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範時,才...
-
猥褻兒童罪概念
猥褻兒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
-
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的認定
1、“組織”、“出賣”的內涵及範疇所謂“組織”是指行為人實施領導、策劃、控制他人進行其所指定的行為活動。因此對“組織”做廣義理解的同時需要把握此罪與故意傷害罪的轉化問題。這裡的“組織”不同於非法組織賣血罪等組織犯中的“組織”。組織出賣人體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