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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出商標後證書怎麼處理?

商標1.65W

一、登出商標後證書怎麼處理?

登出商標後證書怎麼處理?

公司登出後商標可以在一年之內轉讓,也可以提交登出商標申請,如果公司在登出時未將商標轉讓,對於已經決定歸屬的,則企業可以通過移轉將商標轉移出來。商標權的轉移不同於商標權的轉讓,它不是雙方法律行為,它是被繼受人消滅這一事件引起的,只要繼受人表示接受商標權並向商標局履行轉移註冊商標手續即可實現商標權的轉移。在公司登出前,名下的商標可以選擇轉讓給其他公司或者個體經營者,但要記得留好電子檔、營業執照影印件和公章,以便用作轉移證明條件,可以由接受該企業財產的清算組織或部門提出商標轉讓申請。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商標註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自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1年期滿,該註冊商標沒有辦理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登出該註冊商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商標註冊人申請登出其註冊商標或者登出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註冊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銷申請書,並交回原《商標註冊證》。

二、登出商標有哪些類別?

註冊商標登出,包括經申請登出和商標局主動登出。

商標局主動登出是指商標註冊人不使用註冊商標而向商標局提出登出申請,或者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商標註冊人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根據申請或者法律規定,將該註冊商標登記註冊事項從《商標註冊簿》中取消的法律程式。

註冊商標經申請登出是商標註冊人主動放棄商標專用權的行 為。註冊商標部分登出是指商標註冊人申請登出其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註冊商標被登出的,原《商標註冊證》作廢;商標註冊人申請登出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註冊的,由商標局在原《商標註冊證》上加註返還,或者重新核發《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商標的登出可分為當事人自己主動去申請登出,或者是由商標局來進行登出,但是商標一旦登出之後,它的商標證書可以在一年之內進行轉讓,但轉讓和轉移是不同的,轉讓是一種比較雙向的行為,而轉移只是一種比較單向的行為,商標一旦轉讓之後,那麼當事人就不再享有對該商標的使用權。

標籤:商標 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