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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局同時收到2份申請的處理辦法是什麼?

商標2.52W

註冊商標是依法對品牌保護的重要手段之一。企業為了在市場中求發展和生存,必須建立自己的品牌,用品牌佔領市場份額。在實際操作中,常會出現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近同時申請一個商標的情況。商標局同時收到2份申請的處理辦法是什麼呢?

商標局同時收到2份申請的處理辦法是什麼?

商標權的取得,一般採用註冊在先原則,使用在先原則。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權的取得采用註冊在先的原則,即誰先申請商標註冊,商標權就授予誰。商標註冊是商標權受法律保護的前提。同時,我國《商標法》在一定條件下采用使用在先原則,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申請人同時就相同或相似商標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申請商標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會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四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第二十九條: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在商標申請註冊過程中,每份在商標申請的時候都會賦予它們各自的申請日期,商標審查人員到時會根據不同商標申請人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上的申請日期的順序,對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會核准最先申請的商標前提是該商標沒有損害其他人的權利,如姓名權、肖像權等;以及沒有用不正當的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就是沒有惡意搶注他人的商標。其餘之後的商標申請會被駁回。

第三十二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當事入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依據《商標法》規定,商標局需要申請雙方提供自己確實先使用了所註冊的商標的證明。經過稽核,能證明確實優先使用該商標的一方,可以註冊該商標。而後使用該商標的一方,將被退回申請。不得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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