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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專用權的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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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專用權其實就是商標權,這是經過法定程式註冊了商標之後的所有人享有的權利。商標專用權有自己的具體內容,主要是權能和權利方面的內容,下面本站小編就圍繞商標專用權的內容有哪些的問題,為您做詳細解答。

商標專用權的內容有哪些

一、商標專用權的內容有哪些

第一、註冊人自己使用的權利。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完整的使用權。首先,註冊人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按照自己的意願,在商標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其註冊商標,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其次,註冊人有權對其註冊商標進行廣告宣傳,也可以利用其註冊商標進行廣告宣傳。

最後,除非註冊人因違反商標法被商標局撤銷註冊商標,或者因有效期屆滿超過寬展期沒有續展被商標局登出商標,任何他人不得剝奪註冊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也不得強令轉讓註冊商標專用權或許可他人使用。

第二、 排除他人使用的權利。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獨佔的、排他的使用權,即未經註冊人的許可,任何他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未經註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人的商標相同或近似商標,即構成商標侵權,註冊人使用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由此給註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對侵權人處以罰款。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經濟損失外,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轉讓權。註冊商標的所有人,有權通過簽訂轉讓合同的方式有償或無償地轉讓其註冊商標。轉讓註冊商標,實際上是轉讓註冊商標專用權。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轉讓註冊商標,應當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商標局核准後予以公告。

第四、許可他人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許可商標使用應當向商標局備案,並將備案許可合同文字報當地工商局商標廣告科存查。

二、商標專用權的保護範圍

(一)註冊的保護以核准註冊的商標為限。如果人實際使用的商標與核准註冊的商標不一致,不僅自身的商標專用權得不到有效保護,而且還有可能帶來四種後果:一是構成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的違法行為;二是在自行改變的商標與核准註冊的商標有明顯區別,同時又標明註冊標記的情況下,構成冒充註冊商標的違法行為;三是若改變後的商標同他人的註冊商標近似,會構成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四是因連續三年不使用,導致註冊商標被撤銷。

(二)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以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如果商標註冊人實際使用的商品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僅不能有效保護自身的商標專用權,而且也有可能帶來三種後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範圍使用註冊商標,構成冒充註冊商標的違法行為;二是因連續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導致註冊商標被撤銷;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範圍(與核定使用的商品類似的除外)使用註冊商標,構成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大家已經知道商標專用權的內容包括哪些了吧,同時小編還為大家帶來了商標專用權保護範圍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

標籤:商標 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