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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自動保護有哪些內容?

一、軟體著作權自動保護有哪些內容?

軟體著作權自動保護有哪些內容?

1、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4、複製權,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5、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原件或複製件的權利;

6、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是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7、資訊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8、翻譯權,即將原軟體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二、軟體的合法複製品

軟體的合法複製品所有人是指通過合法途徑取得合法的軟體複製品的人,簡言之,通過正規渠道得到正版軟體者.他們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1、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軟體裝入計算機等具有資訊處理能力的裝置內;

2、為了防止複製品損壞而製作備份複製品,但這些複製品只是供自己使用而不得提供他人使用;

3、為了把軟體用於實際的計算機應用環境或者改進其功能效能而進行必要的修改,但這種修改後的軟體只能自己使用而不能向第三方提供.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規定軟體著作權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也可以就某些權利進行專有許可使用、經轉讓或專有許可而獲得軟體著作權者依法受到保護。需要注意的是,轉讓或許可使用著作權一定要訂立書面合同,而且要履行登記手續。

軟體著作權的認定,是需要由軟體的開發人員向智慧財產權部門提出申請,並根據軟體著作權的相關規定來進行合法的審查認定,對於符合著作權認定條件的才可以享受著作權保護的相關情況,在存在上述侵權行為時,可以進行保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