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業祕密的表現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侵犯商業祕密的表現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
(四)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商業祕密權利人的員工、前員工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實施前款所列違法行為,仍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的,視為侵犯商業祕密。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 有下列侵犯商業祕密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的,以侵犯商業祕密論。
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祕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祕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祕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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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業祕密罪行為有哪些
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客觀表現: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種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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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業祕密行為有哪些
侵犯商業祕密,是指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獲取的商業祕密,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的行為。當事人主觀上知道披露的資訊屬於商業祕密。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一)以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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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業祕密罪訴訟時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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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祕密的內容和範圍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的規定,所謂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並經權利人採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因此商業祕密內容包括祕密性、價值型及保密性,而商業祕密的範圍既包括了技術資訊也包含經營資訊,在實踐中技術資訊最常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