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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區資訊公開指南是什麼?

一、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

淮北市烈山區資訊公開指南是什麼?

(一)公開內容

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是指本單位依法公佈除保密以外的各類資訊。本單位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具體內容需查閱《烈山區資訊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目錄涵蓋了本單位的機構職能、有關檔案、發展規劃、重大決策、資金管理、建設專案、政府採購、行政執法、建議提案、收費專案、應急預案及監督保障措施等非保密的所有資訊。目前本單位公開的政府資訊主要是2003年以來的內容,之前的內容將逐步完善載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單位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單位資訊公開受理機構索取本部門(單位)有關資訊。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資訊,會採用新聞釋出會、報刊、廣播、電視、便民資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會議(座談會、諮詢會)等輔助性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資訊產生後,本單位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資訊產生後的20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資訊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

依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是指不屬於主動公開範圍,必須通過申請程式才可以獲取的相關政府資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的資訊,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本單位依申請提供資訊時,根據掌握該資訊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資訊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本單位資訊公開申請受理機構:公開受理處(辦)

(二)受理程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本單位的資訊,應填寫《烈山區單位資訊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單位網站下載。申請人可通過聯絡電話諮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資訊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提供資訊的標題、釋出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資訊的提示。

2.申請方式

(1)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後,可以通過當面、傳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註明“烈山區政府公開申請”字樣;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到本單位受理機構當面提出口頭申請。

(2)網上申請。申請人可在本單位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受理機構的電子郵箱。

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利益關係密切的政府資訊,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檔案,當面提交書面申請。本單位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申請處理

(1)本單位資訊公開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對不屬於本單位掌握的資訊,本單位資訊公開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資訊掌握機關(單位)的,告知申請人聯絡方式。

(3)申請獲取的資訊如果屬於本單位已經主動公開的資訊,本單位資訊公開受理機構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取資訊的方式和途徑。

(4)本單位資訊公開受理機構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順序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單位資訊公開受理機構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鑑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資訊,本單位資訊公開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三)處理時限

本單位資訊公開受理機構在受理申請之後,將在第一時間向申請人提供申請公開的資料。如不能當面提供的,將告知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來獲取申請公開的資料,但最遲不超過15個工作日。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不超過15個工作日。

(四)申請費用

本單位除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費用。如申請人經濟困難,經本人申請、本單位資訊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稽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三、監督方式及程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政府資訊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告知投訴者。

淮北市烈山區政府進行資訊公開,形式多樣,包括網上官方網站以及當地辦理等方式。資訊公開這種途徑加強了民眾對政府的相互聯絡,所有政府相關資訊都能公開透明地擺在群眾面前,具有行政性、權力性、例外性、依託性,反映了政府心繫百姓、服務百姓的特點,有效推動全國範圍的反腐倡廉,推動全國自上而下依法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