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違法強拆的法定程式是怎麼樣的?
關於行政強制拆除的程式,目前相關的配套性規定尚不健全,依據城鄉規劃法、行政強制法等法律規定,其必經程式大體如下:
1、都市計畫區內違建行政強制拆除程式:
違建認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程式----有關部門做出責令限期拆除處理決定----公告並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訴訟敗訴或者不提起復議或者訴訟、又不自行拆除(三個月屆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作出強制執行決定---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或訴訟敗訴、催告(一般為10天)---強制拆除
2、鄉、村莊規劃區內違建行政強制拆除程式:
違建認定---鄉、鎮政府作出責令限期拆除處理決定---公告並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訴訟敗訴或者不提起復議或訴訟、又不自行拆除(三個月屆滿)----鄉、鎮政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送達---行政複議或訴訟---複議維持或訴訟敗訴、催告(一般為10天)---強制拆除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綜合上面所說的,建築是屬於違法的,那麼國家是有權利依法的進行拆除,但在處理時也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同時只有下達了強拆檔案,那麼強拆的行為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權益。
-
一般來說違法強拆追究什麼責任
一、一般來說違法強拆追究什麼責任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違法強拆追究的刑事責任包括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實施強拆的主管人員、暴力阻礙依法拆遷人員的刑事責任。《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
-
土地糾紛打官司需要什麼證據
土地糾紛需要的證據主要包括:人民政府頒發的確定土地權屬的憑證;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批准徵用、劃撥、出讓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檔案;爭議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的書面協議;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機關處理爭議的檔案或者附圖;其他有關證明檔案。法律依據《中華人...
-
法律規定民房強拆了怎麼辦?
一、法律規定民房強拆了怎麼辦?(一)及時報警,敦促警察對非法強拆立案調查,科學的做法是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警察在接到公民報警後,有出警的義務。如果警察到達現場未阻止非法強拆的行為,屬於不作為。如因故未能到達現場,當事人可在事後到縣公安局書面報警,警方有義務...
-
租房者收到拆遷訊息怎麼辦
店面的租賃人在接收到拆遷訊息應當及時和出租人聯絡,協商有關合同的變更或者履行等其他事項。無法與之取得聯絡或無法協商的,當事人可以委託律師代理,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與告知拆遷單位,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