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與拆遷公司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嗎?
一、可以與拆遷公司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嗎?
依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拆遷補償協議是由房屋徵收部門與被拆遷人簽訂的,所以拆遷公司是不能與被徵收人簽訂補償協議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簽訂拆遷補償協議需要注意些什麼
1、審查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法
和我們簽訂拆遷協議的一定要是拆遷人,具有法人資格,否則合同的簽訂會因為主體不明確、主體沒有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而面臨無法履行的風險。比如拆遷指揮部、拆遷辦公室之類的機構,是不具備法人的主體資格的,拆遷一結束就撤了,找都找不著,更不要說以後履行的問題了。
2、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要明確
很多被拆遷人都是第一次經歷拆遷,在合同細節應當怎麼約定沒有經驗,經常簽訂的合同內容不明確,導致以後的履行的過程中存在麻煩。
拆遷協議裡比較重要必須明確的內容有:
第一、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如果存在廠房出租的情況,這個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就尤為重要,這涉及到雙方以後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份額確定。
第二、補償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第三、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積及具體位置、土地性質,因為地理位置決定了土地的區位價值,土地性質是住宅、工業還是商業也直接決定土地的價值,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的約定,在實際履行中很容易產生糾紛。
第四、如果簽訂補充協議,補償協議上的內容必須合法,與主合同條款不衝突,如果對主合同有重大改動,須明確約定以補償協議約定為準。
公民在簽訂協議時一定要確認好相關內容才可以簽訂,避免在日後因為協議出現任何的爭議,因為拆遷補償協議是需要由房屋徵收部門與被拆遷人簽訂的,拆遷公司是沒有資格與被拆遷人簽訂協議的,那麼即使雙方簽訂雙方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後也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
犯罪嫌疑人多久能解除嫌疑
律師解答:根據具體情況。律師解析:26、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條【死緩變更】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
-
常州市房屋徵收怎麼補償
律師解析:1、房屋徵收的補償款、安置補償費、土地上附著的青苗費、拆遷造成的損失補償以及獎勵;2、每個地方的具體徵地補償政策會根據具體的經濟情況和其他因素來決定;3、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徵收土地應當給予...
-
如何界定交通事故中的死亡
關於交通事故中的死亡情況,這可以說是最嚴重的後果了,但並不是只要出現了受害人死亡的情況,就一定認定就屬於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還需要經過界定才行。那到底該怎麼界定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怎麼界定交通事故中的死亡死...
-
外來戶能享受補償土地款嗎
律師解析:土地補償款是對村民集體土地所有權經徵收而消滅的補償,其受益主體不是承包地被徵收的個別農戶,而是該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有具有成員資格的人。根據法律規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援。因此,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