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明細表怎麼填
債權債務明細表的作用是為了完整,準確,清晰的記錄好企事業單位在某一特定時期內的所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因此它的填寫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並能清晰準確的體現相關資訊。
一般而言,債權債務明細表格內容的上方應加粗大寫註明“債權債務明細表”字樣,表上方應在兩邊分別註明編制單位名稱和截至日期,在表格的下方要註明主管領導(蓋章),財務負責人,製表人等資訊。
表格中表頭應由類別,序號,債權/債務人名稱單位,幣種,金額,債務/債權發生事由,經辦人,發生日期,應收/應付日期,備註等部分組成,可根據需要新增必要資訊類別。在對應“類別”的下方應先分為“債權”和“債務”兩大類,在“債權”雷的後面應填寫“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和應收補貼款等小類;在“債務”大類的後面應填寫“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小類,最後需要在表中適當位置插入每一小類的總計以及“債權/債務”大類的總計,備註欄下可註明債權債務的實際收取和償還情況,還可以註明其他特殊情況。
-
不安抗辯權適用要求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不安抗辯權的適用要求分別是:雙方當事人簽訂了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有先後的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的債務已經屆滿清償期;先履行義務人必須有充足的證據證明相對人無能力履行債務;後履行義務未提供擔保;法定其他要件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應當先...
-
在情形可以法定解除合同的
律師解析:法定解除合同的情況:(一)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二)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法...
-
起訴欠款人是否必須到戶籍地?
律師解答:不是。律師解析:不是必須到戶籍地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沒有約定的話一般是要去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的,如果欠債人在經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經常居住地起訴。如果雙方有借款合同,借錢給對方的時候有轉賬憑證的能證明合同履行地,也可以...
-
借款先付利息的規定是什麼?
律師解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