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一方已經死亡由誰來償還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4和26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所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一方死亡的,另一方負連帶清償責任,但是有一個例外:如果能證明再借款的時候,夫或妻借款的一方與債權人明確約定了該債務為個人債務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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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債務如何清償
個人債務應由夫或妻一方以個人財產償還,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則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因為共同債務是夫妻為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所以,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如果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餘下債務在確定償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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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債務劃分的方法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臺的《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明確了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和舉證責任分配問題,平衡保護了債權人一方和未舉債夫妻一方的合法權益。其中第一條明確,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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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夫妻共同債務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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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的債務怎麼處理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