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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有哪些途徑處理

借錢不還有哪些途徑處理

一、借錢不還有哪些途徑處理

1.協商方式:如果債務人欠錢不還的,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可以協商分期還款等。

2.訴訟方式: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債權人索要無果,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起訴狀和借條等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對方還錢,對方在判決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內仍不還錢的,債權人可以在法院判決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向做出判決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支付令: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來索要欠款。

二、借錢不還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三年

借錢不還款訴訟時效是三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拖欠行為起算。我國法律規定訴訟時效可以通過一定的主張權利行為得以中斷,中斷後訴訟時效可以重新計算。

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後果是喪失“勝訴權”。

1、訴訟時效抗辯權

如果債權有“時效已過”之事實,義務人主張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權利的請求權被阻卻,義務免於履行。對於權利人而言,債權並不產生任何影響,債權仍是完全債權。

2、法院不能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

訴訟時效抗辯權是私權利,是否行使屬於抗辯權人自由行為的範疇,法院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當事人未主張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

3、訴訟時效抗辯權對人的效力具有相對性

訴訟時效屆滿後,權利人的請求權得以阻卻的後果不必然產生,以義務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為前提。在義務人眾多的情形下,其中一人所為訴訟時效抗辯權之效力,或其中一人之拋棄時效利益,對於其他人不產生影響,即訴訟時效抗辯權的主張只產生相對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對於民間借貸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的方式來處理,也可以通過向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處理,向法院起訴時需要注意訴訟時效問題,借貸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時間。一旦超過訴訟時效再進行起訴,很容易喪失勝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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