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一方欠下的債務該如何還
一、離婚後一方欠下的債務該如何還
夫妻共同債務主是指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為撫養子女、贍養老人以及為了給家庭成員治病所負的債務。對於這種債務,即使另一方始終不知,也是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不得以始終不知為由而拒絕賠償。
如果這種債務屬於一方未經過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的親朋所負的債務,或者為滿足私慾揮霍所負的債務,或者為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而其收入卻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則該種債務為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在離婚時,應由該方獨自償還,而不能要求另一方償還。
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所負的債務另一方始終不知道的,在離婚時,對於這種債務由一方負擔還是由雙方共同負擔是由債務的性質決定的。如果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以承擔。在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情況下,由夫妻雙方協議負擔,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離婚後夫妻共同債務怎麼還
(一)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負擔的債務,原則上由個人承擔,但如果該負債是為購置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使用的房產或其他貴重物品,而該物品又因夫妻關係的長期存續而轉化成的,則該負債,應按照夫妻共同負債處理。
(二)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擔的債務,如果是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資、對老人和孩子盡贍養等雙方共同的事由,則債務由雙方共同負擔;但如果是一方為了賭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負擔的債務、在借債時又對另一方進行了隱瞞,則此債務不能視為共同債務。
有的人認為,既然欠債是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的,那麼在離婚的時候會配偶就理所應當的具有償還的義務。但其實,只是針對婚姻關係期間的共同債務,那麼夫妻二人均才具有償還的責任。若是明確認定為一方的個人債務,再要求其配偶承擔責任,就會造成不公平,顯然不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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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夫妻之間債務不用共同償還的是什麼
律師解析:如果一方有證據,證據足以證明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和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所以該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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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個人名義借款供養第三人屬於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債務呢
律師解析:以個人名義借款供養第三人屬於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債務應當分情況來認定。一般來說,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也就是應認定為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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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義能否是夫妻共同債務
律師解析:一般來說,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滿足兩個條件:1、債務發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2、借款的目的是滿足共同生活或生產經營需要。根據法律規定,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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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是夫妻共同債務
律師解析:夫妻共同債務,是以夫妻共同財產作為一般財產擔保,在夫妻共有財產的基礎上設定的債務。包括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為解決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醫、履行法定扶養義務、必要的交往應酬,因共同生產經營活動等所負之債,以及為撫育子女、贍養老人,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