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衛生室醫療事故責任制度是什麼?
一、村衛生室醫療事故責任制度是什麼?
村衛生室醫療事故責任制度是明確了醫療機構進行醫務人員在發生醫療事故過程當中的責任追究。《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於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行為中發生醫療事故的責任追究,作出如下規定:
第三十五條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作出行政處理。
第五十五條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除依照前款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並可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醫療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一)未如實告知患者病情、醫療措施和醫療風險的;
(二)沒有正當理由,拒絕為患者提供影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服務的;
(三)未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要求書寫和妥善保管病歷資料的;
(四)未在規定時間內補記搶救工作病歷內容的;
(五)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封存、保管和啟封病歷資料和實物的;
(六)未設定醫療服務質量監控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的;
(七)未制定有關醫療事故防範和處理預案的;
(八)未在規定時間內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
(九)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醫療事故的;
(十)未按照規定進行屍檢和儲存、處理屍體的。
二、醫療事故責任追究中應注意的問題是什麼?
醫療衛生行業內部作為行業管理規範,應當繼續發揮其重要管理作用。
既加強了對醫療機構的監督,增強其責任感,有效的提高了醫療質量,有效的防範了醫療事故的發生,充分體現了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我國法制化程序有極大的推動作用。
在當代的社會發生醫療事故之後,那麼對於患者和醫院方面來說的話是需要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的,主要就是因為雙方當事人關於賠償方面的問題不能夠達成一致,如果說能夠達成一致的話,也就不需要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了關於醫療過多方面的問題來進行司法鑑定,之後賠償就可以了。
-
醫療責任險意義是什麼?
一、醫療責任險意義是什麼?1.發展醫責險是分散醫療執業風險,減輕賠償壓力的需要首先在醫療行為中,由於醫療技術的限制、疾病譜的不可預測性和患者體質的差異性,醫療事故或醫療意外經常發生;其次,患者方經常對當前醫療科技允許範圍內得以了結果難以接受;再次,隨著人...
-
生產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怎麼構成的?
律師解析:生產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的構成:1、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2、主觀要件:主觀上可以由故意和過失構成;3、客體要件:客體是國家對醫療用品的專門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4、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為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
-
醫療事故承擔什麼責任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醫務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該醫護人員可能觸犯了醫療事故罪,必須承擔刑事責任,犯醫療事故罪的醫務人員一般情況下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
-
醫療事故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發生醫療事故後,患方可在一年內提出醫療事故的鑑定,若是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憑藉鑑定結果,患方可以醫療機構協商解決,或者將其訴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