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的行政責任是什麼
依照《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執業醫師法》給予醫療單位和直接責任人以相應的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它主要有:
1、財產罰。基於違法或違章行醫而致的醫療糾紛,可給予醫療單位一定數額的罰款,或沒收財產(如未達法定標準的、能嚴重影響病人安全和健康的醫療器械,各種假藥劣藥等)。
2、行為罰。符合《執業醫師法》第37條規定,情節較重的,或由於醫院嚴重管理混亂而致的醫療糾紛,衛生行政機關可暫扣或吊銷直接責任人的《醫師職業證書》或《護士職業證書》,暫扣或吊銷責任醫療單位的行醫許可證。
3、申戒罰。基於醫療單位管理不善而致的醫療糾紛,可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或限期改正等措施。對於醫師責任符合《執業醫師法》第37條規定,情節較輕的,可給予警告或責令暫停執業活動。
4、行政處分。直接責任人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醫療糾紛中負有責任的,可依責任大小比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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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罪應承擔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一、醫療事故罪應承擔的刑事責任是什麼?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規定的"嚴重不負責任":(1)擅離職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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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仲裁找哪個部門解決?
醫療事故糾紛找當地的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發生醫療事故糾紛的,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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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處理醫生怎樣處罰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處理中醫生可以從三方面進行處罰:首先是可以要求醫生承當連帶民事責任賠償,其次是衛生行政部門可以責令醫生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如果醫生行為觸犯刑法,可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責任。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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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應及時報告的行為有哪些
律師解析:醫療機構應及時報告的行為有:1、醫療過失行為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2、發生重大醫療糾紛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報告;3、法律規定的其他行為。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四條發生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