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人身侵害案件需要哪些證據
醫療事故的頻頻發生,讓很多人對於醫療產生很多排除心理,本文為您解答醫療人身侵害案件需要的證據有哪些,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原告的損害與被告有因果關係的證明,即被告在何時何地為什麼原因實施了何種違法行為給原告造成了什麼樣的後果的證明材料。
2.提供醫院證明傷勢的診斷書、病歷卡、醫藥單據、包括醫藥費、治療費、化驗費等如致殘的還必須有鑑定書。若轉院治療的,應提供醫院同意轉院或的確需要轉院的證明。
3.要賠償護理費、營養費的,應當提供主治醫生開具的批准專人護理,需要補進營養等證明。
4.賠償誤工費的,應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因誤工而減少的實際收入損失(包括減少的工資、獎金等)的證明,若無固定收入,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
5.賠償交通費和住宿費,應提供汽車票、火車票、船票、飛機票、住宿費發票,出租車費一般不予賠償。
6.其它還需要的證明和證據
而被告主要是提供反駁原告事實和理由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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