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首次醫療鑑定不服怎麼辦?
一、對於首次醫療鑑定不服怎麼辦?
申請再次鑑定,是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醫學會作出的首次鑑定結論,依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辦法》規定的程式和期限,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請求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地方醫學會給予再次鑑定的書面申請。
提出再次鑑定申請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必須是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
2、必須是對地方醫學會作出的首次鑑定不服所提出的,其“不服”的內容可包括對事實的認定、法律法規的適用和鑑定的程式等事項;
3、必須是依照本條例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辦法》規定的程式和期限;
4、必須是向送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5、提起由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地方醫學會組織再次鑑定的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交再次鑑定的申請書時,同時提交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要的材料及負責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出具的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
二、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依法承擔下列責任:
1、民事賠償責任:賠償患者或家屬經濟損失。各項賠償專案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已有詳細規定,可以對號入座。具體數額的確定,患方可以通過衛生行政部門調解確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確定。各項賠償專案確定後一次性支付,賠償結束後不得再反悔。
2、行政責任:對於醫療機構,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於發生醫療事故的人員,衛生行政部門或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3、刑事責任: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三級醫療事故判定標準
三級醫療事故係指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一)三級甲等醫療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損、畸形情形之一,有較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不完全失語並伴有失用、失寫、失讀、失認之一者...
-
醫療事故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十級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1、醫療機構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2、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3、法律規定的其他費用賠償標準。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醫療事...
-
醫療事故事件鑑定時效是多久
為一年。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第三十七條,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
-
會如何鑑定醫療過錯
律師解析:醫療過錯鑑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請。患方提出醫療過錯鑑定後,要向法院提交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的鑑定材料;醫療機構也可以提出證據證明醫療機構無過錯。鑑定機構根據醫患雙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陳述,組織專家進行鑑定,然後出具司法鑑定書載明醫療機構是否有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