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哪個部門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一、向哪個部門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鑑定工作。
必要時,中華醫學會可以組織疑難、複雜並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的技術鑑定工作。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規定期限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28條規定提交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
二、醫療事故當事人舉證責任分配
(1)醫療機構舉證責任
代理醫方的律師首當確認醫患關係發生且未超過訴訟時效,而後決定在舉證期限內主動提出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申請,證明醫方無過失行為或過失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無因果關係,以免發生舉證不能。
(2)患方舉證責任
患方就是否存在醫患關係、損害結果及損害結果涉及經濟賠償範圍、數額等承擔舉證責任。
代理患方的律師首當完成醫患關係、損害結果的舉證,在此基礎上,還要對經濟賠償數額進行舉證。舉證前應當注意確定合理的賠償預算,不能發生漏項。當醫療尚未終結或病情複雜造成預算困難時,當可保留相應的訴權。此外,在過失及因果關係方面,雖然舉證責任倒置,但主動舉證更具有說服力。
三、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病歷該怎樣處理?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應當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場的情況下封存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封存的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保管。封存的病歷可以是影印件。
懷疑醫療事故時,至少要有不應有的損害結果出現。當出現超出預料的治療情況,但是又得到彌補,沒有留下不良後果時,一般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要認定醫療事故,必須通過法定程式認定。首先必須通過當地衛健委申請,由衛健委委託醫學會鑑定,一般醫學會不會受理單方面申請,申請時由醫患雙方共同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完整的病歷資料。
-
醫療事故技術的鑑定的有效期多久
1、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1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2、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15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其中屍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後48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
-
醫療過錯鑑定標準是什麼
醫療過錯鑑定標準就是醫療水準,即醫師在進行醫療行為時,其學識、注意程度,技術以及態度均應符合具有一般醫療專業水準的醫師在同一情況下所應遵循的標準。目前,較為一致的觀點是採用五等級法對患者所訴醫療損害中醫療過錯行為進行參與度評定,具體為:1、醫療過錯參與...
-
負責首次醫療事故鑑定的部門是哪些
醫療事故的鑑定是有專門的部門的,是需要專業人士進行鑑定的,我們在進行鑑定的時候,也是有一定的條件的。那麼,醫療事故糾紛鑑定的啟動程式有哪些規定呢?負責首次醫療事故鑑定的部門有什麼限制條件嗎?下面,本站小編會為大家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介紹。一、負責首次醫...
-
三級乙等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三級乙等醫療事故賠償標準2002年2月20日國務院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2002年9月1日施行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根據醫療機構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把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並對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提供了參考標準。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