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駁回起訴上訴流程是什麼?
一、行政訴訟駁回起訴上訴流程是什麼?
提起上訴,首先要提交上訴狀,不能口頭起訴。上訴狀必須用鋼筆書寫,通常包括三個部分的內容:第一部分是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姓名。如果是公民,應寫明該公民的姓名;如果是法人,應寫明該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如果是其他組織,應當寫明該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第二部分是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第三部分是上訴的請求和理由。上訴狀準備好之後,要在法定上訴期內交給人民法院。
具體法律規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申訴再審被駁回怎麼辦?
1、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並報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2、對再審裁定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1、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3、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3、對二審判決申請檢察院抗訴
當事人的再審申請被上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後,人民檢察院對原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抗訴,抗訴事由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受理抗訴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級人民法院。
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要提交上訴起訴書。申請再審本駁回之後,可以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告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享有抗訴權,對於法院判決中損害國家利益的情況,可以提出抗訴。對於人民法院駁回再次申請的情況,可以選擇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抗訴。
-
次責申請行政複議合理嗎,行政複議的原則是什麼?
一、次責申請行政複議合理嗎次責申請行政複議合理。行政複議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行使救濟權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糾正行政主體作出的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以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中的規定,當事人對於具體的行政行為如行政處罰不...
-
記過處分到期怎樣解除
一、記過處分到期怎樣解除對公務員處記過處分的,處分的期間是12個月,記過處分期滿後,記過處分就解除。《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七條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一)警告,6個月;(二)記過,12個月;(三)記大過,18個月;(四)降級、撤職,24個月。第九條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處分...
-
道路客執行政許可範圍的申請流程是什麼?
一、道路客執行政許可範圍的申請流程是什麼?道路運輸行政許可範圍的辦理流程是:申請、審查(核實)、頒發許可證明三個步驟。一般認為,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通過頒發許可證或執照等形式,依法賦予特定的行政相對方從事某...
-
行政處罰撤銷條件是什麼
一、行政處罰撤銷條件是什麼行政處罰撤銷的條件為:該行政行為合法要件缺損或該行政行為不適當。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行政處罰的相對人出具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六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