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環保處罰不滿申請行政複議找哪個機關?
一、對環保處罰不滿申請行政複議找哪個機關?
對罰款決定不服,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同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行政複議應提交的相關證明和材料:
(一)申請人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由複議機構接待人員當場記錄。
(二)申請人對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應當提交《行政處罰決定書》。
(三)申請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國務院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的規範性檔案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複議時,可以一併向行政複議機關提出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
(四)申請人應提交居民身份證影印件。
(五)代理申請行政複議的,應提供當事人的委託書及有關身份證明。
二、行政複議的其他規定有哪些?
(一)行政複議機關收到申請書之日起60日內作出複議決定,但法律規定少於60日的除外。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30日。
(二)申請人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申請行政複議的,關押場所應當自收到行政複議的當日,將行政複議申請轉送本機關複議機構,並將有關情況登記備查。本機關複議機構應當自收到行政複議申請之日起3日內,將該申請書轉交有關行政複議機構。轉交行政複議申請的時間,不計入行政複議審查期限。
(三)對不屬於複議受案範圍或超過法定複議期限的,複議機關不再受理,由信.訪部門接待、處理。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民警在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製作或未送達法律文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只要能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存在,複議機關應當受理,申請行政複議期限從能夠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存在之日起計算;但交通民警或交通協管員對違章人刷卡或貼上違章停車通知單等確認違法事實的行為除外。
(五)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應當在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決定,對決定不予受理的,申請人可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對行政複議期滿而複議機關不予答覆的,自複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六)申請人在網際網路上申請行政複議的,各單位複議機構按行政複議管轄程式辦理,並於申請人上網之日5日內,將受理情況通知申請人。
(七)申請人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行政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 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八)複議機關作出複議決定後在複議期限屆滿前應送達申請人,送達形式包括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送達和公告送達。送達使用《送達回證》。通過郵寄送達的,應當使用掛號信。
所以當事人如果是面臨著環保處罰,那麼環保處罰作出之後,當事人覺得是有爭議的,他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他申請行政複議的機關就是原來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這個機關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或者是這個機關所屬的人民政府來申請當事人如果是想要直接解決,也可以向法院發起行政訴訟。
-
可申請行政複議的範圍有哪些呢
律師解析:可申請行政複議的範圍有:1、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2、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3、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4、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
-
對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是否合法?
一、對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是否合法?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
下下列屬於行政複議受案範圍的是
在對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時,此時可以向上一級主管機關申請進行行政複議。自然啟動行政複議程式需要書寫的行政複議申請書,而我國對行政複議的機關和具體行政複議的期限也是有嚴格要求的。一般超過規定期限申請行政複議的,此時不會再受理...
-
法院判罰不公申請行政複議是否可以?
一、法院判罰不公申請行政複議是否可以?法院判罰不公申請行政複議是不可以的。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