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違建能申請行政複議嗎?
一、拆除違建能申請行政複議嗎?
拆除違建能申請行政複議,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公民或者法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同級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卹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提出行政複議申請,除不符合行政複議法和本條例規定的申請條件的,行政複議機關必須受理。
第二十八條 行政複議申請符合下列規定的,應當予以受理:
(一)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
(二)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
(三)有具體的行政複議請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
(五)屬於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範圍;
(六)屬於收到行政複議申請的行政複議機構的職責範圍;
(七)其他行政複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複議申請,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一事實提起的行政訴訟。
拆除違建的建築物需要由城管部門結合實際的審查情況而定,特別是在作出行政行為之前,還需要向當事人進行說明,並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應當配合行政執法行為,對於拒不配合的,可以申請行政強制執行處理。
-
對於交通處罰書不服要怎麼申請行政複議?
一、對於交通處罰書不服要怎麼申請行政複議?對於交通處罰書不服的申請行政複議的方式是:向交管部門提起行政複議的申請;交管部門受理審查;給出最終的結果。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如果對公民的利益產生侵害,公民有多種救濟手段,申請複議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提出,行政...
-
申請政府資訊公開的期限是多少,公開原則是什麼?
在當今法制社會,政府資訊公開顯得尤為重要。雖然對於人們來說,申請政府資訊公開不算是一個巨大的工程,但其中申請的細節亦不能忽視。比如我們想要申請政府資訊公開,期限是如何規定的。還有,政府資訊公開是基於哪些原則等等,這些問題想必大部分人都瞭解的不是很清楚。...
-
對於投標申請行政複議的規定內容包括什麼?
招標投標爭議的行政複議,是指招標投標的民事主體認為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的行政行為違法,向行政機關提出要求重新處理的一種制度。(1)招標投標爭議行政複議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提出招標投標爭議行政複議的申請人,有可能是招標人、投標人,也有可能是被處罰的相關單位直...
-
處罰輔度申請行政複議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申請行政複議的程式不是很複雜,主要包括申請、受理、審理,最後有關機關作出決定四個步驟,具體如下:(一)、申請1、可申請的條件。(1)申請人是認為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相對人;(2)有明確的被申請人;(3)有具體的複議請求和事實根據;(4)屬於依法可申請行政複議的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