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立案追訴標準
職務犯罪辯護1.1W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
2、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
3、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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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公款私用怎麼處理
屬於挪用公款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規定:1、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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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公款私用怎麼處理
涉嫌構成挪用資金罪,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庭辯論結束前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公款罪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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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用公款3萬元怎麼處理
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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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判刑標準是怎樣的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