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沒羈押能賠償嗎
能不能申請國家賠償,要看是否符合《國家賠償法》的規定。
國家賠償分為行政賠償和刑事賠償。
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2.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以下情形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3.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4.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5.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
刑事賠償優於抵押權受償嗎
二者並沒有誰優先於誰的可比性。這是兩個不同領域的概念,無法進行優先比較。刑事賠償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當事人人身權、財產權造成損害而給予的賠償。抵押權是債權人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
-
聚眾鬥毆輕傷能否要求對方賠償
聚眾鬥毆主要是指出於私仇、爭霸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而成夥結幫地毆鬥。依據我國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的規定,聚眾鬥毆造成受害人出現輕傷的,受害人是可以要求責任人進行賠償的,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被刑事拘留後證明無罪,要求國家賠償嗎?
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被拘留人可以請求國家賠償的情形有3種。1.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可以請求國家賠償。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的條件為:《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
國家賠償法司法解釋內容包括什麼?
如果國家機關作出的行為,給公民、法人帶來損失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法定的程式,向人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賠償需要以實際損失為依據。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