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構立案偵查流程主要是什麼
一、公安機構立案偵查流程主要是什麼?
一)受理案件
立案必須有一定的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材料為依據,即必須有一定的材料來源。
(一) 受理刑案的材料來源
單位或個人的報案或舉報;
被害人的報案或控告;
公民扭送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人的自首
以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自行發現的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等。
(二)受案的一般程式
1、認真對待、全面接受。
2、對報案人員說明法律責任,防止誣告、錯告
3、詢問案件有關情況。
4、接受報案人、舉報人、控告人、自首的犯罪嫌疑人等提交的犯罪證據材料並加以保全或做出其他應急性的處理。
5、製作筆錄或錄音。
6、填寫《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
二)初 查
簡單地說就是偵查機關對所接受的案件材料的初步審查。目的:確定是否符合立案條件以及是否屬於受案機關的管轄範圍。
(一) 初查的內容
從實體上審查犯罪事實是否存在
從法律上判斷,對於有犯罪嫌疑的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從程式上判斷該案是否屬於受案機關的管轄範圍。
(二) 初查後對案件的處理
(1)認為有犯罪事實,應追究刑事責任,並且屬於受案機關的管轄範圍的,予以立案,製作呈請立案報告書。
(2)認為有犯罪事實並且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不屬於受案公安機關的管轄範圍的,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159條規定,應當在24小時內,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移送案件通知書》,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對於需要立即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首選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
(3)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受案公安機關應當製作《呈請不予立案報告書》,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161條規定,對於需要給予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4)對管轄有爭議或者情況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指定管轄要製作指定管轄決定書。
三)立 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自首等材料,依照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判明有無犯罪事實發生和應否追究刑事責任,並決定是否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
現行刑事訴訟法在第二編第一章中規定了 "立案"程式。
四)偵 查
(一)選擇偵查途徑
(二)摸排偵查線索
(三)確定犯罪嫌疑人
(四)突破偵查僵局的方法
(五)突破嫌疑物件,查獲犯罪證據
(六)審查判斷證據
五)破 案
破案是指所偵查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實及其犯罪嫌疑人已經查證確實,依法將犯罪嫌疑人實施拘留、逮捕或採取其他強制措施,將犯罪嫌疑人拘捕歸案的活動。可以在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條件下,進一步查清其全部犯罪事實。
六)偵查終結
偵查終結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和監獄等有權偵查的機關,對自己立案偵查的案件,經過偵查,根據已查明的事實和證據,依照法律規定對案件和犯罪嫌疑人做出處理的一種訴訟活動。
立案偵查的流程並沒有多麼的複雜,關鍵是刑事案件的實際偵查工作可能是很多受害者及普通民眾都無法想象的。像是有些暴力型的刑事案件,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付出的代價也非常的慘重,公安機關為了調查取證而因公殉職的這些案例不勝列舉。
-
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立案條件是:採取偽造、變造的手段對檢疫的單證、印章、標誌、封識等作虛假的證明或者出具不真實的結論的;將送檢的合格動植物檢疫為不合格,或者將不合格動植物檢疫為合格的;對明知是不合格的動植物,不檢疫而出具合格檢疫結果的;其他偽造...
-
非法侵佔他人財產罪公安立案嗎
律師解析:非法侵佔財產罪公安可以立案。侵佔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應當立案偵查。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法律依據:《中...
-
詐騙罪立案後能破案嗎
律師解答: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律師解析:詐騙立案以後可能會破不了案,具體還是要看公安機關偵查的進度,耐心等待即可,同時自身也可以採取一些措施來追回自身被詐騙走的款項。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法...
-
運輸假幣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運輸假幣罪立案條件,主要包括:1、總面額超過四千元或總幣量超過四百張(枚)的;2、總面額超過二千元或總幣量超過二百張(枚),同時兩年內因為運輸假幣受過行政處罰,又運輸假幣的;3、其他運輸假幣,應該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