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條件有哪些
正當防衛的本質在於制止不法侵害,保護法律所要保障之利益。正當防衛的客觀特徵是,法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採取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我們一起來看正當防衛必須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一、起因條件
(1)必須有不法侵害存在。
(2)不法侵害並非僅限於犯罪行為。不法侵害的範圍,應該包括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
(3)不法侵害必須是現實存在的。至於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於具有暴力性、破壞性、緊迫性的不法侵害行為。
(4)不法侵害通常應是人所實施的。
二、時間條件
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是指正當防衛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之時實行,不能實行事前防衛和事後防衛。所謂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經開始,尚未結束。
三、物件條件
正當防衛的物件條件,是指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不能及於第三者。至於不法侵害者是否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並不影響正當防衛的成立。
四、主觀條件
正當防衛的主觀條件,是指防衛人主觀上必須出於正當防衛的目的,即是為了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不是出於上述目的,不能成立正當防衛。
五、限度條件
正當防衛的限度條件,是指正當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並造成重大損害,是區別防衛的合法與非法、正當與過當的一個標誌。
六、無過當防衛權
我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總之,理解正當防衛條件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範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正當防衛條件的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本站委託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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