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和坦白的異同點是什麼
一、自首和坦白的異同點是什麼?
1、自首和坦白在法律上的區別:
1)自首是法定的量刑情節,而坦白僅是酌情量刑情節。法定量刑情節是法院必須給予被告人的,量刑幅度也是法定的;而酌情量刑情節理論上是可以做也可以不做的,其決定權即自由裁量權在審判機關。
2)減刑幅度不同。一旦成立自首,被告人就可以得到基準刑40%左右的減刑幅度:“對於自首情節,綜合考慮投案的動機、時間、方式、罪行輕重、如實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而坦白的減刑幅度為20%:“對於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的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屬同種罪行的,根據坦白罪行的輕重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2、自首與坦白,共同點是都已經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二、自首的減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1)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實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機關發覺,但尚未受到訊問,或者未被採取強制措施,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不同種罪行,以自首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4)並非出於被告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或親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5)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後,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6)其他型別的自首,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7)犯罪較輕(指法定刑幅度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的自首,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8)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後又翻供,但在一審判決前又能如實供述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自首跟坦白還是很好區分的,坦白不一定構成自首,但自首就要求犯罪嫌疑人必須向公安機關坦白。主動投案自首的話,從輕處罰的幅度肯定要比坦白大一些,對於坦白,是否從輕進行處罰的決定權主要在於審判機關。
-
別人可以代為妻子告丈夫重婚罪嗎?
其他人是不能代替妻子告丈夫構成重婚罪的,可以告丈夫構成重婚罪的主體只能是妻子本人,除非妻子沒有民事行為能力,那麼作為親妻子的近親屬可以到公安機關去控告當事人構成重婚罪。不過涉嫌重婚,司法機關發現的話,也會主動介入的。一、別人可以代為妻子告丈夫重婚罪嗎...
-
單位受賄罪的司法解釋
在實踐中個人受賄是常見的額現象,但是單位受賄也有發生。關於單位犯罪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單位受賄罪的司法解釋是什麼內容?網友提問:單位受賄罪的司法解釋的內容有哪些?律師解答:關於單位受賄罪的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
-
監外執行能去外地工作嗎?
一、監外執行能去外地工作嗎?監外執行不能去外地工作,此時當事人仍然屬於執行過程,不能夠工作,不能離開住所地。《社群矯正實施辦法》對此有如下規定:第十三條社群矯正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旗)。社群矯正人員因就醫、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確需離開所...
-
不宜羈押的28種疾病是什麼
不宜羈押的28種疾病是什麼?不宜羈押的疾病,可以參考《保外就醫嚴重疾病範圍》的規定,同時需要注意,不宜羈押的疾病沒有具體規定是28種。《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看守所條例》第十條規定,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