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的人應該判死刑嗎
拐賣兒童的人不一定會被判死刑,需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來判斷和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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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死緩最低服刑多少年?
對於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罪犯來講,不能說他一定死不了,也不能說最後還是會死。這要看在死緩期間具體的表現,如果沒有故意犯罪的話,那麼在兩年期限屆滿之後會依法減為無期徒刑或者25年有期徒刑,也就意味著只要死不了,最終都是有被釋放的一天。但畢竟被判死緩意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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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判死刑後多久執行
一、宣判死刑後多久執行在我國,一個人被判處死刑後,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這個叫做死刑複核程式。但是目前,我國刑訴法對死刑複核程式的期限,是沒有規定的。有的死刑複核案件報請最高法院後,遲遲沒有迴音,個別案件複核期限長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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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能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任何情況下都不可以免除罪犯死刑,只有不適用死刑和死緩變更的情況。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但是對於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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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現在怎麼處決的
律師解析:死刑犯的處決方法目前是槍決和藥物注射執行死刑。我國過去只規定了槍決一種方式,正是基於減輕犯人痛苦的考慮,而注射執行死刑能夠更好地保全屍體,減少槍決造成的殘忍場面,在修改法律時我國增加了注射的執行方式。但由於注射執行還要進行藥物研製、加強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