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國家賠償的前提條件是什麼
一、申請國家賠償的前提條件是什麼
(1)賠償請求人應當是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受到損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及其他有撫養關係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受到損害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
(2)賠償義務機關應當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機關及其職能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兩個以上機關共同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兩個以上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經複議機關複議的,最初造成侵權行為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但複議決定加重損害的,複議機關對加重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3)有具體的賠償請求和受害的事實根據。
(4)被侵權事項已經依法確認(即已經侵權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確定該行為違法,或已被撤銷)。
(5)已經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或已經過複議程式。
(6)屬於法定的國家賠償範圍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
(7)符合法律規定的期限。
賠償請求人應當遞交賠償申請書一式四份,賠償申請書應當寫明受害人的基本情況、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申請的時間。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口頭提出申請的,應當記入筆錄,並填寫《口頭申請賠償登記表》一式四份,由賠償請求人簽名、蓋章。
二、國家賠償申請書怎麼寫
國家賠償申請書
(向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國家賠償用)
賠償請求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賠償義務機關:……(寫明名稱、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寫明姓名、職務)。
複議機關:……(寫明名稱、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寫明姓名、職務)。
×××(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因……(申請國家賠償的案由),申請×××(賠償義務機關名稱)……(申請國家賠償的具體要求)。
……(事實與理由:主要是認為賠償義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侵權造成賠償請求人合法權益損害的事實和根據;已經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國家賠償、向複議機關申請複議,認為賠償義務機關、複議機關作出決定錯誤的理由,或者逾期不作出決定的事實和證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應當獲得國家賠償的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
附:……(本國家賠償申請書副本三份和有關法律文書及證明材料目錄)
賠償請求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國家賠償裡面其實包括了很多方面,最常見的刑事賠償其實也是屬於國家賠償中的一部分。而在申請國家賠償之前,需要先搞清楚應該向哪個政府部門或者機構提出申請,而此時需要事先準備好哪些申請材料。對於國家賠償的數額,每年其實最高檢都會根據具體的經濟情況作出一定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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