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認定標準
挪用資金罪的認定標準是,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相關單位的資金達到一萬元以上,資金到達一定期限未歸還或用於營利活動,或者是將挪用的資金進行非法用途的,主觀上有侵犯資金使用權的故意,則可認定為挪用資金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八十五條[挪用資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一款)]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二)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
(三)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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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23萬有自首和立功情節會怎麼判
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範圍內從輕或減輕處罰,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免除處罰。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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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犯罪中準自首的認定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汙、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汙賄賂罪”、“瀆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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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屬於職務犯罪嗎
挪用資金罪是屬於職務犯罪。職務犯罪的就是:指國家工作人員、企業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進行非法活動或者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破壞國家對職務的管理職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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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構成挪用資金罪
挪用資金罪的構成要件如下:(一)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資金的使用收益權,物件則是本單位的資金。(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