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章時間能鑑定出來嗎
在一定範圍內和一定程度上,書寫和蓋章時間是可以鑑定的,按照國家《司法鑑定相關標準目錄:物證類》的分類、方法及標準即可,兩者誤差都限定於六個月內。《產品質量法》規定,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
(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銷售者承擔推定過錯責任表現為: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推定銷售者對此有過錯,並應承擔賠償責任。銷售者如果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可向生產者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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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怎麼判定主犯
非法拘禁是指在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對他人的人身自由進行侵犯,進行非法拘禁的時候,有時是個人的行為,有些是團伙的行為,團伙作案時屬於共同犯罪,非法拘禁罪的主犯,依據刑法的規定,在判刑的時候按團伙所犯的所有罪行進行判刑,承擔全部的刑事責任。主犯:(1)組織、領導犯罪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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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的過程中應該記錄嗎
司法鑑定人應當對鑑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並簽名。記錄可以採取筆記、錄音、錄影、拍照等方式。記錄應當載明主要的鑑定方法和過程,檢查、檢驗、檢測結果,以及儀器裝置使用情況等。記錄的內容應當真實、客觀、準確、完整、清晰,記錄的文字資料、音像資料等應當存入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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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如何起訴
1、按刑事公訴案件程式走,先報警,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移交檢察院,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依法審理並判決;2、按刑事自訴案件走,你直接到法院起訴,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一般來說,輕傷、重傷由檢察院負責起訴,輕微傷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二、故意傷害罪的認定程式我國刑法規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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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是如何認定的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重傷或死亡的行為,只有達法定的輕傷、重傷標準時,才構成本罪,予以立案。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不能簡單地認為,造成傷害他人身體甚至死亡結果的,就是故意傷害罪,而沒...